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是每年9月3日举行的中国国家纪念日,旨在纪念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正式签署投降书,标志着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最终胜利,缅怀在战争中牺牲的英烈,警示后人铭记历史、珍爱和平。
1931年9月18日,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中国东北,局部抗战开始。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后,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在长达14年的艰苦卓绝的抗战中,中国共产党倡导并推动建立了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成为全民族抗战的中流砥柱。全体中华儿女万众一心、同仇敌忾,以巨大的民族牺牲,进行了不屈不挠的英勇斗争。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政府和大本营代表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军舰“密苏里号”上,正式签署了投降书。这一天,标志着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取得了完全胜利,也标志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东方主战场的胜利结束。1945年9月3日,国民政府下令举国庆祝,放假一天。1951年,新中国政务院曾将9月3日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9月3日设立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在这一天,国家会举行官方纪念活动,如向抗战烈士敬献花篮、召开座谈会等。媒体会集中报道抗战历史、英雄事迹和胜利意义。社会各界也会自发组织参观抗战纪念馆、观看主题影视作品等活动。
设立国家纪念日,是为了铭记历史的惨痛教训,缅怀为国捐躯的英烈和死难同胞,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视死如归、宁死不屈的民族气节,不畏强暴、血战到底的英雄气概,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必胜信念。它警示我们,和平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同时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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